根据我的观察,绝大部分的愤世嫉俗者,都是怯懦且软弱的。但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一个例外。因为他是一个杀手,还是一个胡萝卜杀手。
在很多时候,我也挺愤世嫉俗。
我讨厌在公共汽车上大声聊天、打电话、带着耳机唱歌(自以为很小声其实连司机都干扰了)的人,我讨厌他们;
我讨厌带着墨镜闯红灯的女人;
我讨厌谈论打架、彻夜蹦迪的学生;
我极端讨厌把烟灰掸在吃剩的餐盘上的恶作剧者;
我讨厌在博客上匿名发表脑残言论的孱头;
……
……
I hate them!!!
每当此时,我清楚的感到内心里一个执拗的脑袋伸出来,竖着中指大喊:弄他,弄他!操死丫挺的!
但绝大多数时候,我保持了沉默。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感觉畅快淋漓。因为这部片子,满足了所有愤世嫉俗者的意淫。
片中的男主角,在碰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纨绔子弟、扎马尾辫的中年男、戴耳钉的猥琐男、穿拖鞋并且脚趾肮脏的抢劫犯……等等一系列让他心头不爽、升起“I hate……”念头的事情时,并没有像我一样保持沉默,而是从怀中掏出了他的枪——当然,还有胡萝卜,大开杀戒
别的不说了,今天又看了一遍,从头到尾依然很兴奋; 懒的再打字了,其实小哥也木油多少菜花来SHOW。最可恨的系,那么多油菜花滴淫把我想说,能说的全说完了,TMD一下; 拷一下那个最牛X的哥的评论--
最后一种气质是最难模仿的,但是不得不承认,迈克尔·戴维斯这一次玩得太漂亮了,甚至不输于昆汀本人。这是一部怎么爽怎么拍,怎么俗怎么来的电影,当你认为英雄应该出现的时候,他居然真的出现了!当你认为英雄应该挺身而出的时候,他居然真的挺身而出了!当你认为英雄应该跟美人性交的时候,他们真的性交了!当你认为英雄即便在绝处也能逢生的时候,他居然真的绝处逢生了!最绝的是,影片结尾,你正在想呢,导演不会真的安排一个奇迹,让他们毫无理由的重逢了吧,他们居然……他们居然真的奇迹般的重逢了……
之所以看这部重口味的枪战电影《赶尽杀绝》,是冲着莫妮卡·贝尔托鲁奇去的,结果遇上了大尺度、让人心惊肉跳的电影。这样的电影平时我是很少看的——孕妇在被绝杀情境中激发了一个退隐杀手的柔情,于是杀手铁肩担道义,为保护婴孩以暴制暴,一路枪杀社会的渣滓,让人感到,暴力的底线就是不泯灭起码的良知,即不让弱小的妇孺介入到危险中,不让他们成为危险利益的牺牲品,这和“武”止戈的原始意义是吻合的。漠视生命的人,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那些在枪口下血肉横飞的助纣为虐者,真的好像符号一样
打不死的蟑螂~~~~~
做爱也枪战
女主角——A! !!!!!
看完这种电影就他妈的爽到要说脏话~~~~以泄激奋!!!!
《赶尽杀绝》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来了古龙笔下的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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