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the wire前我以为电视剧可以下饭可以解忧可以杀时间,看the wire后我发现自己好像在baltimore生活了一辈子不止呼吸干饭压马路。这大概是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再去看别的电视剧的时候茫然若失索然无味,连时间也不愿打发了,于是我打算第三遍看the wire,但转念一想我得爱惜它,莫要将它的神秘一览无余,那么回忆它保有对它的爱意吧。
以电视剧的标准来讲,the wire实在算不上一部好的电视剧,导演没有风格可言,朴实无华的镜头,没有绚丽的蒙太奇剪辑,编剧没有制造任何刻意的戏剧冲突和巧合
本文译自《危险地做梦之年》,Verso,2012,第八章,“《火线》,或者,在非事件性的时代应该做些什么”。
齐泽克所说正是我们所感所想却说不出来的话,借此译文表达。译文含视频版本由微信公号BothAreWorse分四部分首发,经授权将文字版转发在此。
12岁的儿子得意洋洋地宣布自己要去听David Guetta的音乐会。我问他:“谁是David Guetta?”他看着我,就好像我是个白痴一样,回复道:“谁是莫扎特?Google一下莫扎特,有500万个词条;google一下Guetta,有2000万个!”我还真去google了一下Guetta,发现他就像是一个当代艺术策展人:他不仅仅是个DJ,更是一个“有主动精神”的DJ;他不仅仅索要音乐,更混合、乃至谱写自己所播放的音乐。这就如同那些不仅仅为了展览而收集艺术品、更常常直接委托艺术家照自己的要求制作艺术品的策展人一样。
对于David Simon【译注:The Wire的制作人】而言,情况同样如此。这位“策展人”与许多导演和编剧(包括Agnieszka Holland【译注:波兰著名导演】)合作完成了The Wire。这种做法并非仅仅出于商业考虑
首先,我要负责任地说,会有相当多的人不喜欢这部剧。然后我要说我认为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剧集之一。
它没有高潮迭起、波澜壮阔、大开大合的情节,整部剧的场景几乎全部限于巴尔的摩这个美国二线城市的几个区之间。不过人物倒是多得让人一开始有点记不过来,而且多线叙事的跳切堪比一部文学巨著,细节繁杂,暗示多明示少,稍一不留神就不明白这一群人到底在玩啥,你甚至得跟上一季或者两季才能适应这种风格。这还不算,它还是历史上脏话最多的电视剧之一,而且有超多黑人俚语、毒贩行话。在HBO电视台播出时,收视率很低,也没被艾美奖重视,据说还差点被砍。本剧的中文译名一般叫“火线”,可惜的是并没有很多“交火”的桥段。剧情大部分围绕警探和毒贩团伙之间展开,然而几乎看不到一点悬疑色彩,更没有惊心动魄的你死我活。奇怪的是,这样一部电视剧在它完结以后却仍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通过一些“脑残粉”的口口相传,成了最受好评的剧集。
一般意义上的主角——Jimmy McNulty是个长期酗酒,四处约炮,性格暴躁的离异单身汉
第一神剧,无出其右。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好的文学就是真实的人生,它不需要解释,没有道理,明明知道最终一切都是空,但是人们依然执着的我行我素。社会法则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弱者只能改变自己,像 Bubbles ,善终就是改掉自己的坏习惯能活久一点,这个人物塑造的有血有肉,瘾君子的感情很到位,从堕落到厌倦到觉醒。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生活.
一部优秀文学作品同时拥有文学审美意味,又具有纪录片的写实特性,是非常难得的。
如果用生物学打个比方,假如美国是一个活生生的有机体,那这部剧就是这个有机体的一个部分的活体切片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数小时的记录片。你能看到这个活体切片的细胞是如何再生,死亡的,血液是如何循环,每个单个的器官是如何错综复杂的在协同运用的,甚至再宏观点从这个切片你能感受到这个机体整体是怎样的,将会怎样,即使你只看到了这个机体某一部分的活体切片。再宏观点,美国这个机体是整个机体的中的一个类别,别的机体
【火线 第五季】这才是“权力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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