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闪婚,喜剧。这些元素一出现,貌似已经可以从开始想到结局了。还好这部电影来了个大大的反转,在Josh问Net Do u want to divorce with me ,女主兴奋的回答Yes(结尾还有10min),还好没有落入熟套。
爱与爱情当然不能划等号。两人在第一次想过分开却又都选择坚持是因为爱,因为不想伤害爱的人;第二次选择分开也是因为爱,为了爱不再彼此折磨。当然这不是爱情,无法合。拍,也无法包容,即使在努力也到不了想到的方向。
与那些讲述男女主开始如何不和如何矛盾,最终看到彼此优点,幸福生活或其中一个不行game over 不同,这部电影冷水煮青蛙似的颠覆了三观。的确,理解与包容,发现别人的真善美是种美德,我们是否也改显示点考虑到承认错误也是种很好的品格,错了就要放手,不是自己的幸福就不要强求。也许人生没有办法走走停停直到遇到最好的人,但是,the one 不是the best one,要牵手的是那个可以给彼此幸福白头到老的人,而不是将错就错。
不过话说回来,影片不足还是蛮多的,比如女1对男2,男1对女2
额,就在刚才看完了一年之痒,当画面全黑时,我就觉得我三观尽毁了。
看剧情简介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个救赎之旅,小两口新婚一年出现问题然后发现对方的闪光点最后没羞没臊的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随着丫的分手我发现,我的看电影记录中终于有一个异数了。
这个片子是的主题完全可以用部电影名字来描述,就是真爱至上,可是,注意可是,人家说的真爱至上不是让你背着老公钓凯子,不是面对旧情人不能割舍吧。咱天朝人都是劝和不劝分,而且两个人也没出现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俩人面对所谓真爱其实根本就是诱惑丫的就直接掰了,你还打算让我相信真爱,这算什么事啊?
电影似乎提出了个特别外貌协会的鉴定真爱法,那就是白富美对高富帅,屌丝只能跟平凡妞,而且为了应征这种所谓真爱,把男主设置成事业未成的屌丝,女主则是职场白富美。他们的真爱也是跟他们形象相互搭配的,一个帅哥高富帅,一个面色憔悴的傻妞。
而且更过分的是电影中直接把男主角描述成一傻逼了,跳傻瓜舞,说冷到死的笑话,只为了把男二的形象衬托的更伟岸,日
其实电影所探讨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在某次邂逅迸发火花安定下来之后,是否会日久生情。电影里的两人不是没有努力过,在面对婚外情的诱惑时也会稍作抵抗,而做这些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因为两个人仅仅是看起来很般配?我觉得女主角的一句话很精辟,他们爱上的不过是坠入爱河的那种感觉,而非彼此。
但是,我说电影的故事是一个有趣的话题,但它完成得却不够有趣。尤其是一见钟情的那对。萝丝·拜恩与西蒙·贝克间毫无火花而言。不是说不能拍一见钟情的桥段,而是你得拍出一见钟情的感觉。西蒙·贝克凭什么就非萝丝·拜恩不娶了,而萝丝·拜恩又肿么会突然就喜欢上一个钻石王老五了了?你敢担保这一对不会在三个月之后重蹈覆辙?或许编剧是想说这样的男人才是适合萝丝的类型,而她自己之前一直都没有意识到,错把一个痞子小说家当成归宿。但是,话说回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难道不是适合大部分女人的类型吗?电影把这个角色塑造得太过完美,没有把两个角色的共同喜好往深处挖掘,因而失去了说服力。
相较而言
才6.4分吗,这部电影我看过好多遍。
《give it a year》的意思是,再试一年。
如果那种感觉还没找回来,与其勉强在一起互相看不惯、互相撒谎、为了维护诺言而强求,还不如互相说真话:我够了,分开吧。
你不敢说这句话是因为你觉得我受不了这句话,但其实我多希望你先说出来,因为我早都受够了。说出来的那一刻,你发现你其实等了好久,我发现我超级开心。
天长地久?不不不,够了。
这电影表达的心智很成人,态度很诚恳。
必须要说的是这部片男女主角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双方都拥有足够的婚后社交
《一年之痒》爱不是强求,爱是懂得该放手时勇敢的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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