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发现大半个月之前看过《捉妖记》媒体场后发的豆瓣短评已经被顶到了最前面。我是这么写的:
蔡康永那句“我们不是妖怪”,就是对本片最好的解读。这其实是一部“撑同志反歧视”的电影,讲的是披着直人外衣的同志们,以及直人与同志从隔绝到理解的过程,井柏然和白百何分别饰演对同志子女宽容与不理解的父母,钟汉良演的则是一个恐同深柜伪直男。
当然可以说这是在牵强附会,一笑而过即可,不过我又严肃地想了一下,就从这个“附会”出发,竟然得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结论。那就让我再展开一点说一下这部电影。
《捉妖记》当然是一部优质精良的商业片,娱乐效果十足,对于此前一众国产商业大片可谓是拨乱反正。乱在哪里?就在张艺谋陈凯歌之类大导演的那些大片,又想取悦所有人制造商业卖点,又放不下架子继续强装深刻,于是就拧巴了,在完全落不到实处的虚幻故事里挖掘所谓现实人性,最后呈现出的只有人性的扭曲,观众没有半点共鸣。不如像《捉妖记》这样,故事是幼稚了一点,可欢乐也能彻底一点。而且谁说简单的故事就装不下人性呢
四星半。
有幸提前看到2D版本的《捉妖记》,观影过程非常愉快。看完的第一个感想是:哇,江志强老板的3.5亿没白花!第二个感想:这片还值得刷一遍3D IMAX。
在具体地介绍我的观影感受之前,先谈谈这个豪掷的3.5亿投资吧。
纠正一个普通观众的巨大误解:当我们谈论一部电影的投资和票房的时候,并非票房比投资多,这个电影就赚到钱了。
事实上,电影制片方往往只能赚到电影票房的43%。(具体收益模式,请参考:《花了钱去看电影,你知道最后钱都给了谁吗?》http://www.douban.com/note/498225053/)以此推算,耗资3.5个亿《捉妖记》如要收回成本不赔本,它需要达到的票房为3.5亿/43%=8.14亿——妈妈咪啊!借用雪姨的表情:好大的口气!
我们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捉妖记》是在“不计成本”地进行投资。
换句话说,《捉妖记》绝不是一个聪明的投资,更不是一个有性价比的“商品”。
电影圈里头,好的商品是像《匆匆那年》那样的。张一白导演反复谈及,自己与其说是一名导演,更愿意被当作是一名产品经理,按照市场的口味策划电影选题,挑选讨巧演员
江老板是一个有情怀也很硬气的人,几次慧眼识珠压上身家出了几部精品,这次更是下了血本投拍捉妖记,中途被柯震东坑惨,也未向其追责追片酬四处哭诉,而是追加7000万换了井柏然重新拍摄,地宣阵势残暴,相当竭心尽力。许诚毅浸淫梦工厂多年,战功标榜,头顶史莱克之父的光环推拒功夫熊猫3的邀请,回国实践自己的梦想,千里马遇伯乐,献上的自是一部诚意满满的作品。
本片最出色的地方不是各种细节和技巧,而且为一直苦于没有出路的国漫树立了一个基本的模型,目标观众群的准确定位,剧本的深浅拿捏,人设的丰富动人,皆可圈可点。当然尚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片子的场景非常中式非常美,但妖怪的CG是完全西化的,外形过于追求逗趣卖萌,失去了风格的一致性。剧情还是薄弱,不知道是不是重拍了男主戏的原因,影片的节奏也很有问题,开局太慢中后段过快,甚至有几个碎片化的片段,结尾更是拖沓,拖到都能看出续集的剧本了。唱歌跳舞这种表现形式是迪士尼梦工厂常用的过渡剧情抒发内心情感的方法,大致是有效有趣的,但我个人很不喜欢
“捉妖记”看完没有大圣归来的激情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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