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入杂志社实习的达利斯(奥布瑞·普拉扎 Aubrey Plaza 饰)是个从小孤僻的女孩,在一次头脑风暴会议上偶然获得跟着老记者杰夫(杰克·约翰逊 Jake Johnson 饰)实习的机会,加上另一个印度学生(凯伦·索尼 Karan Soni 饰),一行三人开始追踪一则“穿越时空求伴”的广告。锁定刊登人肯尼斯(马克·杜普拉斯 Mark Duplass 饰)后,杰夫前去假装应征被识破,于是派达利斯前往,达利斯成功获得肯尼斯信任,杰夫索性把整个调查工作交给她,自己一心泡妞。神神叨叨的肯尼斯是个超市员工,似乎脑筋不大正常,达利斯逐渐了解他的敏感、失落、想回到过去的原因,一向孤僻的自己也被他真诚关心,二人慢慢产生了真感情。但一心想要穿越时空的肯尼斯已经惹来特工盯梢,更多的人更是把他当作笑柄,直到他亮出“时间机器”……
事先必须声明的是,如果你是奔着看高科技特效,穿越时光后的奇遇,那本片并不适合你,因为这里压根没有这些东西。因此,从更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一部披着科幻外衣的情感小品。
一个消极孤僻的女实习生去采访一个号称寻找时光旅行搭档的怪人……这里已经具备了有需求和缺陷的人物,具备了充满挑战和未知刺激的时光旅行方向,一个好故事呼之欲出了。然而……
世界上很多事情可被言说的原因,就在于这里总会有“然而”出现。这里的然而就是:整个故事始终将时光旅行作为一个最大的悬念或者说是“钩子”,紧紧拴住我们的眼光,将我们按在椅子上,充满期待地跟着主人公神经兮兮地闹腾,慢吞吞地准备,极其无聊甚至疯癫的畅想,内心嘀咕着,他们什么时候回到过去啊?到底能不能行啊?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这里又有了一个“然而”),这部电影的所有着力点都用在了“人物试图找回过去美好回忆的各种努力”这个点上。 我们会潜移默化地被人物所带动,去暗自回忆起自己人生旅途中曾经最美好的那个瞬间。有时候,人这一辈子,能有美好的回忆握在手中
亮点在最后。。叙述比较长,也许在这部片里找不到你想要的动作,悬疑。不是惊心的剧情,没有很多的帅哥美女。
老外是怎么诠释的呢?诠释了什么呢?讲了点爱情,性爱;讲了点改变,尝试不一样的东西;讲了点科幻,那些行家认为是疯子的也许就发明了某样东东。理念:年轻人不该坐在电脑前,应该去享受生活。
左后那段话和音乐,背景。boss的gesture简直太老美了!同是狗血剧,老外就拍成这样!厉害!
把重要的涉及面兼顾了,如过这是篇高中作文的话,绝对高分~
以前看过的关于时间穿越的电影其实不多,但大概以为这类的电影,大多注重在穿越了时间之后发生的各种有趣好玩的事情,而这个片子则着重在“穿越之前”的阶段,说白了,穿越只是一个事件背景,在这里无关紧要,而影片重点描写的则是人物相遇后的变化。
影片以很经济又不失有趣的方式开头,女主角的画外音开始自我介绍,还有以前的经历,最后场景回到女主角正在餐厅进行面试,原来这些话是她刚才对面试官说的,顿时就觉得很引人入胜。虽然并不是一路都在路上,或一直走走停停,但其实这个故事有一定公路片的模式;假借着去远处的一个小镇进行人物采访,带队的主编实际上却是想找机会和初恋女友重续旧缘(没准他发现这个追踪新闻的所在地的时候就是报着这个目的~),而在主编跟这个发布时间旅行通告的怪咖接触失败后,接下来的任务便落在女主角身上,某种程度上观众会觉得这两个人其实很相似,所以才会彼此吸引,女主角也开始渐渐相信这个人确实不是疯子,真的是要进行时光穿越。比较鸡雏的是这个Indian guy,一直起着可有可无的作用
你还记得你小小时候的小秘密吗?比如说要到外太空去?比如说你对一个小草说下秘密你相信她一定可以听的懂?再比如说,你相信这个世界上只存在你一个人,其他所有所有的人都是因你而存在的。
后来你长大了,开始为生计忙碌,时间被分割成一块一块的,上班,做饭,接孩子,看电视,逛街,洗衣服,吃饭,上厕所,刷网页,,,,你现实的已经不相信任何不现实的事,你所做的一切也只是因为大家在做。就像掉入一个死循环里,无止境,无新意。
如果告诉你可以时光穿梭,你会回到那个时期呢?你不会回答,因为你根本就不相信可以时光穿梭,无法回到过去,呵呵。可是谁又能说真的回不去呢?
安全没有保障:从另一个侧面讲述的不同于其它方式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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