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msn签名改成涂了橘子味的唇彩,前同事的对话框弹出来,只有三个字:要搞伐?
我压抑着自己惊恐的心情,佯装镇定的问,怎么说。
答曰:就是搞,没别的。
我想他说得如此之理直气壮厚颜无耻,全依赖于他的家世和财富,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所赋予他的,在这个城市极少被人拒绝的优越感。
DAN是一个脆弱而敏感的人,样貌英俊,讨女人喜欢。他爱ANNA,也爱ALICE,最重要的是,他爱自己,以及自己给自己的,庞大的精神痛苦。他懂得爱追求爱,但其实,他不相信爱。他在ANNA千辛万苦为了他离婚之后听闻他们最后一次的sex暴怒离开,他因为Alice与larry之间的可能存在的关系而穷追不舍耿耿于怀。
而Larry是一个强势的男人,他有傲人的家世,被人尊敬的社会地位,目的性强,有power,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他会因为想得到一个人而表现温情,也会因为失去一个人而疯狂报复。在得知背叛之后,他关心的并不是对方还爱不爱自己,而是那个男人的性能力。他如此之惨烈,但却最真实直接。结尾,ANNA和他貌似宽容和安稳的生活在一起,他看起来普通至极
“偷心”我什么都能原谅,除了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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