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黑金》,这个片子我看了有很长一阵子,却一直不知道怎么下笔。
甭管丹尼尔刘易斯在感情上如何混蛋,糟蹋了大美女阿佳妮(这事儿我只是风闻,不知道详情,希望没说错),但他演这个普莱维尔的角色却是无懈可击。
蔚蓝说不喜欢我给她推荐的电影,说看了难受——整个2007年最出色的电影,都看了让人难受,比如我曾经说是最黑的《老无所依》。
对不起,俺错了,情有可原,因为俺当时知道有这么一部《THERE WILL BE BLOOD》,但还没来得及看。
如果说科恩兄弟的黑色有些妖,流来流去的话,那么保罗托马斯安德森的黑色就是凝固在你的四周,让人透不过气。
还有一个不一样,《老无所依》我一看就知道黑,但《血色黑金》的黑暗则是这么些日子以来,一点一点地渗进我脑海的。
不过这都是个人感觉问题,每个人看同一部电影都会有不同的感觉。
按说故事也不复杂,也没有《决战以拉谷》那么多意在言外的细节镜头,在保罗的指挥下,所有的镜头都那么粗砺,却又很阴森。其实人家也不是不会玩花儿活。玛丽油井着火那场,幼小的HW耳朵被震聋,于是在他眼前
有本书好像叫石油风云,一个美国记者写的,挺厚的。从19世纪4、50年到20世纪80年代,很不错。对石油有兴趣的,推荐看。
《血色将至》电影影评。 文/ 布罗代尔
故事从一开始到结束我都是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的看完的。
很喜欢丹尼尔的原因,是因为他代表着美国整整一代人成长历程。洛克菲勒如此,JP摩根亦如此。
刚才在图书馆看书时,刚好看到一段民国时期的历史。一个美国商人对绑架他的中国劫匪说:“你去美国吧,在这个地方看不到你的希望”。这次事件正是民国时著名的临城劫车案。事件年代久远,我们无处考证它的真实性。
《血色将至》刚开始的时候,就在演绎着一个很美好的美国梦,矿井,工人,牛仔裤。第一次丹尼尔从井底慢慢的爬上来的时候,我可以感受到他的那种坚韧。第二次和婴儿接触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的那种比较粗鲁的爱。第三次时候看着自己石油井喷的时候,我可以感受他的渴望,那种最底层的对金钱的渴望。第四次杀死自己“哥哥”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悲伤和孤独。第五次面对自己“儿子”的耳光时,我看见了他的愧疚。第六次面对其他商人的挑衅奋起而击时,我看见了他的愤怒。第七次,面对伪善的牧师的“洗礼”时,我看见了他的隐忍。第八次
血色将至:黑金就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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